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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项目怎么申报,小农来跟你一起了解

    信息发布者:侗族风情小农
    2017-01-17 15:08:45    来源:(转发)剑河县人民政府网   转载
    关于印发剑河县2016年度扶贫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来源: 县扶贫办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6日 10:44:56【字体:   

     

     

    剑扶领办通〔2016〕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关社区):

    《剑河县2016年度扶贫项目申报指南》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扶贫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切实做好2016年度扶贫项目申报工作。

     

     剑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7日

     

    剑河县2016年度扶贫项目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和《关于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开发〔2014〕9号)、《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扶贫开发条例》、《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4〕2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县扶贫资金项目申报审批流程,加强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公开透明,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按照省、州扶贫办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项目申报原则

    (一)遵循“六个精准”原则

    项目申报要按照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的要求,有针对性地瞄准2016年内计划出列的贫困村和脱贫的贫困户,才能实现项目安排与脱贫计划有效衔接。对非贫困户的项目扶持,按照“23578”的原则,前提是必须建成规模和形成效益,主动自愿与贫困户建立和签订利益联结机制协议,并能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致富的非贫困户。

    (二)遵循层层申报、集体研究原则

    按照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审批“七步骤”要求,项目的申报必须经过村两委广泛的宣传和动员→贫困农户根据自身发展需求向村两委提出项目申请→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配合村两委讨论,结合村级帮扶计划和农户申请审核报乡扶贫办→乡镇扶贫办对各村申报项目进行汇总,提交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报县。

    (三)遵循公开、公示原则

    项目申报必须公平、公正、公开,村两委将项目申报指南宣传到村到户,让每一个贫困户知晓项目申报工作,知晓现行项目扶持政策,自愿提出项目申请,通过层层审核确定,并公示后上报。防止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私相授受等现象发生。

    (四)遵循示范带动、整合发展的原则

    项目的申报,既要围绕瞄准贫困村、贫困户脱贫,实施精准脱贫,又要结合省州扶贫开发大会精神,从2016年起推进大扶贫项目现场观摩的要求,针对性地围绕各乡镇产业特色和村级扶贫产业合作社规划选定的产业发展项目,用扶贫专项资金与其他部门整合资金集中打造精准脱贫精品点和亮点,以示范促进扶贫产业的发展。

    二、项目申报的种类

    围绕省确定的“十大扶贫产业”、基础设施“六项行动”小康寨、小康水、小康路,州确定的“6个100万工程”,并结合本县“林、药、牧、渔”四大支柱产业和“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编报项目。

    1、十大扶贫产业:省确定的“十大扶贫产业”中的中药材、草地生态畜牧业、油茶、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5大产业。

    2、6个100万工程:州确定的100万亩蔬菜、100万亩精品水果、100万亩中药材、100万亩油料作物、100万亩稻荷鱼生态种养、100万头规模特色养殖。

    3、“林、药、牧、渔”产业:县确定的林下生态养畜(羊、猪)、林下养禽(鸡、鸭、鹅等)、中药材(钩藤、独角莲、缬草、青钱柳等)、稻田养鱼。

    4、基础设施类,指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建设小康寨”、“小康路”、“小康水”。

    小康寨:重点上报交通便利、具备发展民族特色乡村旅游业的村寨。规划建设的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内容要规划全面,如步道、步梯、旅游公厕、风雨桥、长廊、工艺作坊、风雨亭、路灯、垃圾池、垃圾箱、排污沟、寨门、停车场、踩鼓场等,都需逐项明确建设规模及投资。

    小康路:主要解决贫困乡村通组路为主,兼顾解决通村路中交通部门无暇顾及而基层政府无力解决的“断头路”、“中梗阻”、“最后一公里”问题。

    小康水:重点上报目前饮水水源困难,难以保证正常安全饮水村的饮水工程项目

    5、“先建后补”、扶贫小额信贷(即“特惠贷”)项目“先建后补”项目资金重点扶持农户已经自发投资,成规模,见成效的种养殖或农产品加项目;扶贫小额信贷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农户中有贷款意愿、有创收增收项目、有创业就业潜质的农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除担保抵押、扶贫贴息支持、县级风险补偿”的特惠金融信用贷款。

    三、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省级竞争立项项目:乡镇从项目库中选定项目报县→县择优选定项目,并编制项目竞争材料参与省级竞争→项目竞争成功,将项目建设任务分解下达乡镇→乡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县→县级审查批复乡镇组织实施→乡镇录入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县级审查报省备案。

    中央及省切块到县资金项目:乡镇从项目库中选定项目报县申请立项→县组织审查批复立项→乡镇编制实施方案报县→县审查批复实施→乡镇录入项目资金监管平台→县级审查报省备案。

    四、项目审批依据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结合各乡镇的现有条件和申报需求审批项目,主要根据以下9个方面情况确定是否立项:

    1、产业基础。项目申报乡镇是否具备产业发展所需要的自然、社会、技术条件,具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乡镇优先给予扶贫资金项目支持。

    2、发展前景。根据申报的产业项目的市场发展前景和可行性,给予安排扶贫资金。

    3、扶贫效果。结合近几年的扶贫项目实施情况,扶贫资金优先投向覆盖农户多、产生效益快、投资成本低、增收效果好、脱贫成效明显的项目。

    4、产品市场。项目实施的产业是否有销售市场和营销主体,是否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带动贫困农户发展能力是否强劲,予以考虑安排扶贫资金。

    5、实施能力。项目申报乡镇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是否达到要求,是否具备项目实施所需条件。

    6、重视程度。乡镇党委、政府是否重视扶贫项目实施,上一年度的扶贫项目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等情况,予以考虑安排扶贫资金。

    7、管理水平。项目申报乡镇上一年度实施的同类项目任务是否完成,凡是上一年到期未通过县级验收的同类项目原则上不再批准立项。

    8、项目材料。申报材料是否编写规范,内容设计是否科学合理,资金投入标准及使用计划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9、绩效优先。对上一年度项目启动实施快,竣工完成率高,实施质量好的乡镇酌情安排项目资金,对实施进度缓慢或出现违规违纪的乡镇扶贫资金给予调减安排。

    五、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1、项目立项审批后,乡镇严格按照项目建议书和实施方案批复的建设地点、标准、内容、时限启动实施,不得随意调整资金用途。

    2、乡镇要督促指导好村与农户组织实施好项目,严格开展好每一个实施环节的检查验收。坚持前一个实施阶段内容未检查验收合格,决不准开展下一个建设内容的实施工作(如种植类项目,必须检查验收种植地块落实及炼山整地情况,方可组织发放苗木;养殖类项目,必须检查验收圈舍建设完成情况,方可组织发放种苗)。

    3、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必须瞄准年内要脱贫的村和贫困人口。

    4、创新推广“资金变股金、资金产股权、农民变股民” “三变”经验和昂英村以村两委牵头,成立由贫困户参与的脱贫攻坚合作社发展扶贫产业的模式,充分发挥村两委的战斗堡垒牵引作用。

    5、严格执行项目公示公告制度,提高项目申报、实施的透明度。

    6、按照项目申报审批“七流程”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分别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录入资金监管平台工作。

    六、项目申报有关要求

    1、县级扶贫部门为项目主管单位,有关业务部门为技术指导单位,产业扶贫项目申报(实施)主体为乡(镇)人民政府,也可以是乡(镇)人民政府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或扶贫龙头企业共同申报。

    2、为确保工作协调和资金整合,跨乡镇的项目由县扶贫办根据专项规划组织乡镇按程序申报,申报单位为县人民政府。

    3、申报项目要进行充分调研,选取和实施项目要充分体现财政扶贫资金的实效功能。坚决遏制拖延实施项目,闲滞财政扶贫资金的状况。自项目资金文件下达之日起,项目实施单位3个月内不启动项目或不按项目实施进度完成实物工作量的,由县脱贫综合指挥部督察组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县扶贫领导小组另行安排项目实施单位及地点。

    4、申报产业扶贫项目,要充分整合各部门资金用于项目区建设,整合资金与财政扶贫资金比例要达到3:1以上。

    6、申报项目要以省扶贫办《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黔扶通〔2015〕118号)为投资预算依据,没有明确规定补助标准的产业项目,根据相关行业标准进行预算。

    7、本年度的项目申报工作于2016年1月30日结束。

     

    附件:1、剑河县2016年度扶贫项目申报表

    2、关于印发《贵州省2016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补助标准》的通知

     剑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17日

     

    附件1:

     

    剑河县2016年度扶贫项目申报表

    序号

    县名

    申报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资金(万元)

    申报依据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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